泰州市海昊船舶装备有限公司
联系人: 戚女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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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 0523-88081098
邮箱: 1553065149@qq.com Taizhouhaihao@163.com
网址: www.haihao.cc
地址: 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开发区富民创业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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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救生艇发动机、传动装置和发动机的附件,应采取阻燃罩壳或提供其他类似保护的适当装置加以围蔽。这些装置尚应保护人员不至意外地接触到发热和转动的部件,并保护发动机免于暴露在风雨和海浪中。应装设减低发动机噪声的适宜装置以便能够听到叫喊声。启动电池应设有电池底部和各侧面围绕形成水密围蔽的箱子。电池箱应有紧密的并装有必要通气孔的顶盖。
2、所有启动发动机、无线电和探照灯用的电池都应配备有再充电的设备。无线电用的电池不得用作启动发动机的动力。应备有用船舶供电电源给救生艇电池再充电的设施,电源电压不超过50V,并可在救生艇登乘位置脱开,或采用太阳能电池充电器。
3、每艘救生艇应由压燃式发动机驱动。任何救生艇概不得使用闪点为43℃或43℃以下(闭杯试验)燃油为燃料的发动机。
4、救生艇发动机和附件的设计,应限制电磁波的辐射,使发动机运转时不致干扰在救生艇内使用的无线电救生设备的操作。
5、螺旋桨轴系的布置应可使螺旋桨从发动机脱开。应设有救生艇推进的正车和倒车装置。